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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7年年末结账事项的通知 |
发布时间: 2017-12-07 浏览次数: 54 |
临近年终,学校财务决算工作即将开始。为准确编制学校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,如实反映学校年年度财务收支,现将财务年终结账事项通知如下: 1、开关账时间:2017年职工个人零星报销截止日期为12月17日,对公汇款转账截止日期为12月24日,酬金发放单接收截止日期为12月24日;新年开账时间为2018年1月9日。 2、预付款、借款核销时间:对公预付款发票核销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24日,个人借款核销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17日(招生经费除外)。 3、收入催讨:已预开税务、财政票据的部门请务必于2017年12月24日前将相应款项催讨到账。 4、预算执行:各部门务必加快部门经费、财政专项的执行进度,保证年度财政资金执行率达到省厅既定目标;重点关注2015-2016年专项资金使用进度。 5、资产对账:涉及固定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在12月29日前完成与财务处的对账工作。涉及材料管理(教材、图书、医药药品等)的部门于12月29日前完成盘点、核销工作,并把盘点、核销资料送交财务处。 财 务 处 2017年12月4日 |